詐欺暨洗錢防制法案件

人頭帳戶-緩刑

人頭帳戶-緩刑

【案情】
被告某日在臉書社團看到工作廣告

對方稱從事虛擬貨幣工作,需聘被告協助交易

被告信以為真,與對方碰面後,提供銀行帳戶密碼

後直到帳戶被警示,始知悉受騙

被告遭控涉犯洗錢防制法,因而向睿勝尋求協助
詳細介紹


律師策略

1.協助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
2.提出法律上理由及證據,說服法官給予緩刑宣告

案件結果

案經心北地方法院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緩刑」宣告

聯繫本所

有誤信網路兼職廣告而交付帳戶嗎?

警示帳戶、人頭帳戶被告、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

請立即聯繫本所線上法律諮詢

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

SERVICE專業律師團隊

LINE線上法律諮詢@rslaw

電話預約會議
02-2254-08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