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領親人過世後留下的存款 竟遭其他繼承人提告?|台北遺產訴訟律師|中正區遺產訴訟律師
許多長輩生前會將自己的存摺、印章交給子女保管,並授權子女代為處理銀行事務。然而,當親人過世後,子女仍依照過去的習慣,繼續以已故父母的名義臨櫃提款,卻因此被其他繼承人提告,甚至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。究竟親人留下的存款,該怎麼處理才不會觸犯法律呢?
🧩 案例分享
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曾協助一位客戶,當事人與告訴人為姊妹,其父母生前均由當事人負責照料,並代墊看護費、醫療費等開銷,其父母生前也授權當事人以其存款辦理後事。父母過世後,當事人便依照父母生前指示臨櫃提款,並將提款用於喪葬費、看護費等支出之事告知其他姊妹,且得到同意。未料,告訴人卻提告,主張當事人臨櫃提款的行為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。經本所律師協助辯護,最終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。
🔍親人過世後,該如何合法提領存款?
🔔存款戶過世後,其繼承人想要提領被繼承人的存款時,應由申請人提出「存款證明、存款人死亡證明書、戶籍謄本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、可確認為合法繼承人之證明、繼承存款申請書、繼承系統表、繼承人印鑑證明」。
若繼承人有1人以上,而委任1人代表領款,除上述文件外,應另提出全體繼承人簽章之委託書或拋棄繼承權聲明書,為金融機構存款繼承作業處理之標準程序。
🏛️擅自提領過世親人的存款,可能觸犯什麼罪?
1️⃣ 可能成立刑法第210條、第216條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」
➡因為死者的存款為遺產,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,且被繼承人死亡後,權利能力已消滅,無法授權任何人提領其郵局帳戶內的存款,若繼承人要提領,需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並以全體名義提領。
➡若未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,而擅自以被繼承人名義提款時,屬無權製作之偽造行為,不論行為人提領款項目的或動機為何(如是否用於支付被繼承人醫藥費、喪葬費或其他用途),只是行為人對於父母存款有無不法所有意圖的問題,不會影響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的成立。
💡因此,若父母在世時,曾授權或委任子女代辦帳戶提、存款等,一旦父母死亡之後,要注意子女即不得再以父母名義製作提款文書領取款項,只能在全體繼承權人同意下,以全體繼承人名義為之!
2️⃣ 除了行使偽造私文書罪,若以過世親人的名義臨櫃提款,也可能被認定是施用詐術的行為而觸犯刑法第339條「詐欺罪」。
3️⃣ 但也有部分判決認為,現今由子女代父母管理財務、處理後事的情形十分常見,由被繼承人生前委任子女處理事務,屬民法第550條但書規定「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」之情形,該委任關係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當然消滅。不過,為了避免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,死後事務的委任關係仍持續存在之例外情形,應限於處理對死者有重大意義的事項,如:喪葬費、死者生前照護醫療費用等支出。
🧠睿勝律師團隊的專業協助
若有繼承相關問題,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遺產分割,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就是值得您信任的台北律師團隊,白丞哲律師及謝俊傑律師專精刑事案件含各類遺產分割、遺產繼承、詐欺、洗錢訴訟,民事、家事、行政訴訟或非訟事件,透過豐富法律專業與經驗,協助當事人爭取權益,返還清白。
📌 如因以下法律問題,導致不知如何處理:
• 繼承
• 遺產分割、遺囑
• 遺囑偽造文書罪、侵占罪
• 遺囑詐欺罪
⚖️ 歡迎聯絡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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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過世父母存款竟被告?台北遺產繼承專業團隊,睿勝律師教您避開偽造文書罪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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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繼承人有1人以上,而委任1人代表領款,除上述文件外,應另提出全體繼承人簽章之委託書或拋棄繼承權聲明書,為金融機構存款繼承作業處理之標準程序。
🏛️擅自提領過世親人的存款,可能觸犯什麼罪?
1️⃣ 可能成立刑法第210條、第216條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」
➡因為死者的存款為遺產,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,且被繼承人死亡後,權利能力已消滅,無法授權任何人提領其郵局帳戶內的存款,若繼承人要提領,需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並以全體名義提領。
➡若未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,而擅自以被繼承人名義提款時,屬無權製作之偽造行為,不論行為人提領款項目的或動機為何(如是否用於支付被繼承人醫藥費、喪葬費或其他用途),只是行為人對於父母存款有無不法所有意圖的問題,不會影響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的成立。
💡因此,若父母在世時,曾授權或委任子女代辦帳戶提、存款等,一旦父母死亡之後,要注意子女即不得再以父母名義製作提款文書領取款項,只能在全體繼承權人同意下,以全體繼承人名義為之!
2️⃣ 除了行使偽造私文書罪,若以過世親人的名義臨櫃提款,也可能被認定是施用詐術的行為而觸犯刑法第339條「詐欺罪」。
3️⃣ 但也有部分判決認為,現今由子女代父母管理財務、處理後事的情形十分常見,由被繼承人生前委任子女處理事務,屬民法第550條但書規定「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」之情形,該委任關係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當然消滅。不過,為了避免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,死後事務的委任關係仍持續存在之例外情形,應限於處理對死者有重大意義的事項,如:喪葬費、死者生前照護醫療費用等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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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繼承
• 遺產分割、遺囑
• 遺囑偽造文書罪、侵占罪
• 遺囑詐欺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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